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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链锁母不能止于谴责

来源:未知 浏览数量: 日期:2024-01-15 19:21

  10月15日上午9点,重庆沙坪坝一家小面馆围满了人。大家不是来吃面的,而是围着一位婆婆看。吸引大家注意的是老人脚上的一条铁链,脚踝处还有一把铁锁。此后赶到的民警将80多岁的老人想方设法送回家中。看到民警,老人的儿子一脸委屈,“我们不是虐待老人,母亲经常往外跑,有一次跑出去十天才把她找到。”民警告知张婆婆的家人,用铁链子把老人锁起来涉嫌虐待老人,子女多陪伴才是良方。(10月17日《重庆晨报》)

  张婆婆来自农村,老家已经没有了亲戚,如果独自一人在农村,根本无人照顾。于是,儿子把她接到了城里,可是老人喜欢独自出门,说不出去走,浑身就难受,可她不认识路,年纪又大,一出门就走失。家人为了其安全,只好把她“拴”了起来,按说,家人也没有恶意,实在是无奈之举。但是,不管怎样,赡养老人怎么能“用铁链栓”呢?

  赡养老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,对于子女来说,不仅是道德责任,还是法律义务。我国《刑法》第260条规定,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,经常以打骂、限制自由、人格等形式,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,情节恶劣的行为,构成虐待罪。报道中的张婆婆被子女“用铁链拴”,虽然子女的动机情有可原,但这种“限制自由”的做法显然已经涉嫌虐待罪,如果引起严重后果,则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。

  可见,对于喜欢出门的老人,绝不能用这种野蛮的方法来限制其自由,而应该想办法走入到老人的内心,解开他们的心结。孙婆婆来自农村,习惯了乡野散漫的生活,来到喧闹的城市自然就短时间无法适应,所以喜欢往外跑。这时候,家人需要做的是多陪她说说话,让她慢慢接受并适应这个城市;如果一直“用铁链拴”,肯定会适得其反。

  如今,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,像张婆婆这种情况的老人也越来越多,所以解决老年人的赡养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。首先,有关部门应加大教育宣传,提倡“百善孝为先”,在社会上形成一股尊老爱老的好风尚;其次,做子女的应多陪陪老人,不能只顾工作,而把老人置身在一个孤独的境地;此外,老人们也要懂得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在受到“用铁链拴”之类情况时,不要忍气吞声,应向有关部门寻求保护。

  老人的儿子媳妇也都是六十多岁的人了,但他们仍然要打工挣钱养家糊口,能把老母亲带在身边就已经是不错的了,迫于生计,他们无暇顾及老人是事实,但为了避免老人走丢而采取铁链子拴母确实也属无奈。但无论如何,这种方法欠妥,有虐待之嫌,实不足取。

  这样一来,矛盾就来了,既不能粗暴对待,又不能不闻不问,这样的老人该如何对待呢?有人提出,家人多陪伴才是“良药”,可对于需要打工度日的六十岁的儿子媳妇来说,他们怎样陪伴?陪伴则意味着坐吃山空,这种“陪伴说”是站着说话不腰疼。

  我国已经进入老年社会,关爱老人、帮助老人不仅仅是家庭的事情,更是社会的责任。拴上铁链的老婆婆完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她的迷路问题,比如脖子上挂个写有地址和联系方式的牌牌,社会上所有的人均可以根据这个牌牌帮助老人找到家。这种模式就是家族与社会联动的模式,同样的方式方法还有很多,只要我们多一点爱心,办法总比困难多。

  在解决张婆婆这样的困难上,社会力量应该发挥更大的功能,医养结合、老年公寓、社区养老都不失为好的方法,积极的帮助永远比隔靴搔痒的埋怨和谩骂好得多。我们不要一味地指责和批评那个为婆婆拴铁链的媳妇,而应该多出谋划策,共同关注、关爱好特殊条件下老人的养老问题。

  面对警察的追问,很多邻居都在帮助这对夫妻说好话,表示能够理解“铁链锁母”的行为。在老人的邻居看来,这对夫妻也是无奈之举。其实,“铁链锁母”里其实也有着对母亲的爱,孩子既没有足够时间陪伴母亲,又不希望母亲走失。当然,“铁链锁母”是一种无知的行为,是不能宽容的。我国《刑法》第260条专门设立了虐待罪。虐待老人情节严重的,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而实际上,这种行为也能算得上是虐待老人的。只不过是,“铁链锁母”事件中,不仅有无知,更多的是无奈。从老人的衣着打扮来看,老人的孩子还是很爱她的。这位80多岁的痴呆老人穿得干干净净,身上没有任何伤口,而且身体还很硬朗,这说明孩子们平日的照顾还是不错的。

  在警方介入之后,老人脚上的铁链子一定会被取下。问题是,仅仅取下了脚上的铁链子就解决问题了吗?今后谁来照看老人?如果因此走失了谁来寻找?关注“铁链锁母”不仅需要解开铁链子,还需要解开看不见的链子。

  也就是说,对于经济能力低弱的家庭,对于患有痴呆的老人,是不是该有公益力量介入?笔者以为,社区不妨建立“免费照看老人中心”,将患有痴呆症的老人集中起来,开展适合他们的活动,让他们能够享受幸福晚年。此外,需要建立技术层面的防老人走失措施,让老人不至于融入城市再也找不到家。还需要对特殊家庭进行照顾,是不是可以考虑给此类家庭职工放“孝老假”,让他们在不影响收入的同时,有更多时间照顾老人。

  面对“铁链锁母”的极端案例,我们最需要做的不是去追究当事子女个人的法律责任,而是要从亲情、社会、制度等方面深刻反思,给“铁链锁母”配三把“责任钥匙”,只有这三把“钥匙”配置到位,冰冷的铁链才会自动打开。

  一是亲情钥匙。为防老人走失,有的家庭选择将老人送到敬老院,有的则给老人佩戴GPS定位仪,还有的在老人衣服上缝上联系电话,或是将联系卡放在老人的口袋里。这些方法固然有一定作用,但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多陪伴老人,多与老人沟通,让他们身心愉悦地生活。

  二是社会钥匙。有鉴于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及有些老人受疾病的困扰,有时再严密的措施也无法保证老人不走失。老人走失不仅是家庭的事,也是全社会的事。在政府提供的养老服务产品无法充分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,每一个人都少一些旁观,多一些主动关照,在街上遇到神思恍惚的老人,不妨主动询问,如果问不清老人的个人信息,将其送到派出所,或在网上给走失老人家庭提供信息。此外,社区、物业等还可以考虑推出陪散步之类的服务,为老人提供文化、休闲服务等,老人精神有寄托,就不会到处乱走。

  三是制度钥匙。老人走失,貌似与制度没多大关系,但仔细深究,每一个走失个案的背后,都与各种制度的缺失、缺位或缺席,而无法让一些机制、措施真正落地有着密切的关系。为此,当务之急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制,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、提倡居家养老、建立老年人救助庇护机制等。尤其是在居家养老已成为一种阶段性选择的情况下,亟需在基本设施的配套、专业人员的配备、邻里守望的介入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,既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,又防止老人走失。袁浩

  一味地要求子女在家陪护老人显然是不现实的,而不陪护老人又有走失的风险,客观实情使得照顾老人陷于两难境地。

  仅有道德指责或者法律威压无以治本,唯有立足现实和客观需求而辅以政策,才能“和衷共济”以解“个体之困”。

  关爱老人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。没有走失经历的家庭体会不到其中的辛苦。对老人的关爱,社会和家庭缺一不可。

  在大力普及养老机构的同时,还需考虑到一些经济条件困难的家庭,以及一些不需要入住养老院的老人。唯有如此,用铁链锁住老人的悲剧才不会重演。锁母焦作市益瑞合金材料吉他